第十一章 机器安全及噪音
工厂里使用的机器能带来一系列危机工人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这些危害可能是物理的、电气的、热力的、听力的或其它形式的危害。在减少机器危害的方面,两种基本的危害控制原则应考虑的是:(1)通过安装安全装置或安全罩来减少或消除风险,及(2)对从事危险工种的具体人员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PPE)。
11.1 机器安全的通用指南
所有的机器及照明电源都应按照规范的工业用电进行连接;
机器应接地(例如:三相插座)
长期使用的电线应置于一个金属导管内
每台机器应有自己的紧急电源开关,且该开关设在员工伸手容易达到的操作区。
所有齿轮箱必须封闭,且只有使用特殊工具才能打开
在允许员工操作任何机器之前必须对他们进行机器安全培训。
该培训应包括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及紧急停止操作程序。
应对所有的生产机器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以确保所有的安全装置及机械部件有效运作,检查和维护记录应保留
在所有的设备维护期间(参考二十章)应执行相应的上锁/挂牌程序
员工工具应有适当的保护装置以防止员工受到挤压,切割或烧伤等伤害
除尘和抽取有机气体的局部抽风系统应分隔开,并且管道应用不同的颜色区别开来。
如果空中有漂浮的颗粒或粉尘,飞溅的化学品或持续不断的眩光或紫外线时,要给员工提供眼部保护装置。
员工操作机动设备、叉车或搬运重的物品时,应穿上经鉴定的合格的钢趾安全鞋
提供合适的手套给员工以避免手受到机械危险,化学品危害或热危险的伤害
电气安全 所有设备操作都必须持续地关注电气安全。电流通过人体会引起休克,烧伤及呼吸困难。电流主干线的交流电(240伏特交流电)足以致命。打开开关、移动保险丝或缩短电缆都能引起瞬间的烧伤。由于电气失误,短路,接触不良,负荷过重的电缆或链接及其它错误的设备都会引起着火危险。
物理伤害 员工操作某一特定机器时,该机器的尖端部分或者可动部分可能会给员工带来物理伤害。这可能会引起手,脚,头发或其他身体部分的挤压,切割或切断。在辗磨或抛光操作时飞出的物体,或轮刷子飞出的金属丝或其它飞出的工具(如,缝纫机或缝制区飞出的针头)可能会对眼睛,面部或身体其它部分造成伤害。为了减少这些类型的伤害,特殊设备的具体要求在下表列出:
工作日暴露持续时间 | 要求佩戴听力保护装置的噪音值(dBA) |
_<2小时 | 91 dBA |
_<4小时 | 88 dBA |
_<8小时
| 85 dBA |
_<12小时
| 82 dBA |
表11.1 噪音暴露限值和听力保护装置的使用
图11.1 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