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文件阐述了对认证机构 (CB) 的要求,这些认证机构寻求获得基金会批准并向其客户授予 FSSC 22000 或 FSSC 22000 质量认证。
2 向客户提供 FSSC 22000 服务
2.1许可
2.1.1指导原则
在向客户提供 FSSC 22000 服务时,支持认证机构(CB) 履行责任的有四项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
1.符合性;
2.有效许可;
3.认可;
4.沟通。
2.1.1.1符合性
认证机构(CB) 有责任全面履行本方案对认证机构(CB) 的要求,同时认证机构(CB) 能够并准备好随时证明符合所有方案要求。
2.1.1.2有效许可
认证机构(CB) 只有获得基金会有效许可,方可提供其 FSSC 22000 服务。
2.1.1.3认可
认证机构(CB) 应依据 ISO IEC 17021,包括 ISO/TS 22003和其所提供的 FSSC 22000认证服务的食品链类别和子类别的所有方案要求,取得认可。
2.1.1.4沟通
认证机构(CB) 应对基金会的所有要求予以配合,以提供关于方案表现各个方面的信息。
2.1.2申请流程
从基金会取得可颁发 FSSC 22000 和 FSSC 22000 质量认证的许可分为三个步骤。
2.1.2.1步骤 1 – 临时许可
1)认证机构(CB) 申请临时许可。
2)在申请基金会许可时,认证机构(CB) 应详细说明其提供 FSSC 22000 认证服务的食品链类别 或子类别。
3)认证机构(CB) 申请人应按要求致力于达到所有适用的方案要求。
4)认证机构(CB) 申请人应根据方案要求开展和完成自我评估, 同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以供基金会 审查。
a)完成的自我评估成功通过审查后,基金会应向认证机构(CB) 提供临时许可协议,允许其将 方案用于未经认可的认证以便在适当时进行认证机构(CB)认可。
b)第一年,认证机构(CB) 应在 FSSC 22000 获证组织注册系统中列出至少两个场所, 并要 在之后的几年里至少保持有五个获证场所。
c)该临时许可应从基金会签署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d)12 个月期满之前,认证机构(CB) 应从基金会批准的认可机构(AB) 获得认可,该认可机 构(AB) 将在方案要求的范围内提供其 ISO 17021 认可。
5) 认证机构(CB) 必须在授予临时许可之前向基金会支付申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