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法律管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2、注册证有效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包材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包材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3、申请人资质
杨老师
王老师
徐老师
郭小姐
张小姐
陈小姐
400-690-0031
185764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