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确保加班工作是非强制的和自愿的。
要求
加班的时限应遵守当地的法律,包括每日工作的时间上限和每周工作的时间上限。工人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不超过 48小时、加班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 12小时(总计 60小时)。
工人应有权拒绝进行加班,而且不会引来任何后果或惩罚,包括将来不许加班。
有效措施
发展内部监察程序以确保所有员工都自愿接受加班。
为了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性,工厂必须使用操作无误的打卡钟或考勤扫描系统(另见合理工资部分)。
要求
考勤系统必须以打卡钟或扫描系统进行,以准确记录所有工作时间。不可以使用手写考勤记录,或以手写考勤记录作为辅助。
考勤系统必须安装后备电源,以便在停电时可以马上恢复运作,以防止数据丢失。
所有工人(包括常规工人、计件工人、合同工人、外省劳工、外国进口劳工,散工和临时工)必须备有考勤卡。
所有工人(包括常规工人、计件工人、合同工人、外省劳工、外国进口劳工,散工和临时工)必须由本人完成打卡并准确地显示他们所有的工作时间,包括常规工作时间和加班。
厂方应确保工人考勤不会早于工作开始时间或迟于工作完成时间。
工厂须为工人全部的工作时间支付工资。Target允许每次考勤打卡有 7分钟的误差。例如:如果工厂的工作时间为早上 8点到下午 5点,那么早上打卡上班的时间不可以早于 7点 53分,而晚上打卡下班的时间不可以迟于 5点 07分。
考勤卡应显示实际的工作时间。
考勤卡必须保持记录完整,清楚易读。
所有时间,包括加班必须以同一个考勤系统记录下来。
工人应能核实每日所有工作的常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有效措施
坚持为新工人提供关于考勤系统的培训。
确保经理和生产线主管接受专门培训,并明白在考勤系统之内管理所有时间记录的重要性。
工厂应该在靠近生产车间的地方适当地安装考勤系统,减少工人等待考勤的时间。
经常进行内部审计,以确保考勤系统运作正常,而且与工资系统正确地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