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FSC声明的控制
说明:产品组范例和FSC控制体系的要求分别在附录A和附录B中提供
7 为控制FSC声明建立产品组
7.1 组织应为控制FSC产出声明和贴标的产品建立产品组。产品组应由具有以下特点的一种或者多种产出的产品组成:
a) 在FSC-STD-40-004a产品分类标准中归属于相同的产品类型;
b) 被相同的FSC控制体系控制。
7.2 在百分比体系和信用体系下建立产品组要满足下列条件:
a) 所有的产品应有相同的转换因数。如果不能满足此条件,也可将其划分为相同的产品组,但应为以FSC百分比或FSC信用声明销售的那部分产出产品使用其相应的转换因数;
b) 所有的产品应由相同的投入材料(例如,松木板材)或者相同投入材料的组合构成(例如,由等价材料和/或树种制造的刨花板和胶合板组成的胶合刨花板)。
说明:如果产品组的投入材料和/或树种可以被其他材料和/或树种代替,则这些材料和/或树种是等价的。在相同产品组内,多种材料或产品尺寸或形状是可以接受的。不同种类的木浆可被视为等价的投入材料。
插文4. 产品组中投入材料的替代
在不造成以下产出产品特征改变的情况下,如果投入的材料和/或树种是可以被替代的,则材料和/或树种是等价的:
a) 产品类型(按照FSC-STD-40-004a)的改变;或
b) 产品功能的改变;或
c) 产品价格的增加(价格不宜当做引起可能变化的一个独立的指标,例如,市场需求,价格谈判,采购或销售的数量;但是,它可以与造成产出产品特征变化的其他指标结合使用); 或
d) 产品等级的增加; 或
e) 产品外观的改变(外观由内在的材料特征决定。这里不包含印刷,着色和其他后续工序)。
7.3 组织应保留一份最新的产品组清单,该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a) 按照FSC-STD-40-004a中列出的产品类型;
b) 产出产品适用的FSC声明。如果组织想要在FSC证书数据库中公开其产品有资格粘贴FSC小规模或者社区企业的标签,也可以说明;
c) 树种(包括学名和常用名),当树种信息决定产品特征时。
8 转换体系
插文5.转换体系的应用
转换体系是FSC控制体系的一种,为做出产出的声明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法,直接将投入的FSC声明转换成产出。在组织加工的整个阶段,通过保证与不合格材料的分离,将投入和产出的材料连接。
转换体系可以被用于所有产品组类型,FSC声明和活动中。
由于消费前回收的木材没有有效的产出声明,因为不能作为转换体系的合格投入。
说明:以食品和药品为目的的非木质林产品只能使用转换体系。
8.1 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为做出的单独的FSC声明规定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8.2 针对单独材料类别,具有相同FSC声明投入的声明期或者工作任务单,组织应确定此投入声明与产出的FSC声明一致。
8.3 针对不同材料类别或相关百分比声明或信用声明的材料混合投入的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组织应采用投入的最低FSC声明作为产出的FSC声明。
9 百分比体系
插文 6.百分比体系的应用
百分比体系是FSC控制体系的一种,可以出售具有百分比声明的全部产出,该百分比声明与一个确定声明期的投入声明贡献的比例相符。
百分比体系能用于单个地点或者多个实体地点水平上的FSC混合和FSC回收产品组。百分比体系也可用于带有FSC小规模和社区标签的产品。
百分比体系不能用于下列活动:
a) 出售带有FSC100%声明的产品;
b) 交易或者分销成品木质品和纸制品(例如,纸商);
c) 没有物理所有权的交易;
d) 交易或加工非木质林产品,不包括竹子和从树上获取的非木质林产品(例如,软木塞,树脂,树皮)。
9.1 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为做出的独立的FSC百分比声明规定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9.2 针对FSC混合或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发票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供应的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将全部数量作为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
9.3 组织应使用下列公示来为每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计算FSC百分比:FSC% = Qc x 100
--- Qt
FSC% = FSC 百分比
Qc =投入材料的声明贡献数量
Qt =林产品投入的总量
9.4 如果在多个实际地点上使用百分比体系,百分比的计算应基于所有地点上收到投入的平均百分比;
a) 百分比计算应仅限于相同产品组中的产品;
b) 所有地点都应在一个共同的所有权结构中独立证书或者多地址证书的范围内;
c) 所有地点应在同一国家或在欧盟区内;
d) 所有地点应使用同一综合管理软件;
e) 所有参与交互地点百分比计算的地点的FSC百分比应至少达到50%
说明:FSC将监测在多地点水平上应用百分比体系组织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收益和成本,并于2年后进行再评估。在多地点水平上应用百分比体系的组织应按照FSC的要求来提供信息并参与到监测过程中。
9.5 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基于以下信息计算FSC百分比:
a) 相同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的投入(单个百分比); 或
b) 特定数量的先前声明期的投入(滚动平均百分比)。
9.6 计算投入百分比的时间段不应超过12个月,除非业务性质的特殊要求,并要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
9.7 使用单个百分比方法的企业可将计算出的FSC百分比用于产出产品的FSC声明,可以是在相同声明期/工作任务单中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下个声明期中的生产的产品。
9.8 使用滚动平均百分比方法的企业应将从特定数量先前声明期中计算的FSC百分比用于后续声明期中产出产品的FSC声明。
9.9 按照条款9.7和9.8,在后续声明期中使用FSC百分比的组织应确保投入材料供应的波动不会用于增加以FSC声明出售的产出产品的百分比。组织应证明,在报告期限内,其年度数量汇总报告中,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与其接收到的投入材料对声明贡献的数量和转换因数是匹配的。
9.10 组织能出售一个声明期或者工作任务单中带有FSC混合或FSC回收百分比声明的全部产出,该百分比声明等于或者低于计算的投入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