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案例分析:强迫劳工准则下的不可接受做法、可接受做法和最佳实践
案例一:监狱劳工
当地政府宣布了一项犯人改造计划。作为犯人在服刑期满后重新融入社会过程的一部分,表现良
好的犯人可在当地企业工作。犯人不能获得报酬,但是犯人每工作一天其刑期减少一天。该计划受到
媒体广泛支持。一家当地制造商参加这个计划,接受首批犯人工作。犯人开始在工厂仓库工作,且表
现优秀。
工厂错在哪里?
工厂雇用犯人。
工厂应该怎么做?
工厂不得雇用任何犯人,不管是否向犯人支付薪酬,也不管这种做法是否属于政府社区计划或改
造计划的一部分。
最佳实践
工厂经理与地方政府讨论犯人工作计划。工厂不参加此计划,但是提议为刚释放的犯人提供工作
职位,并给予有竞争力的工资。一年之内,该计划成为成功试点项目,并作为模范在该地区其它工厂
内推行。
案例二:监禁劳工和外来工
一家工厂需要更多生产工人,决定从其它地区或省份招聘工人。该厂与当地一家招工代理机构签
订合同,委托其招聘工人并把工人带到工厂。该代理机构要求工人签订合同,但是在签定之前工人没
有机会检查合同条款。工厂为每个新工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佣金和交通费用。
新工人入厂后,人事部门以安全为由收走工人身份证原件。工厂告知新工人要从他们最初几个月
的工资中扣除交通费及代理机构佣金后,才开始向他们支付工资。某些工人在最初的半年多内都不能
拿到工资。
工厂告知新工人周围环境危险,工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厂区。保安每天 24 小时看守工厂大
门,只有在厂区内才能保证安全。工厂设有市场、电影院和运动场地,工人在工余时可以使用。工厂
还在厂区内为工人提供宿舍。
工厂错在哪里?
拿走了工人的身份证原件。这不但限制了工人行动自由,而且工人找新工作时不能提供身份证
明。同样,不允许工人离开厂区也造成以上问题。在工厂从工人工资中扣清代理机构佣金和交通费之
前,不向工人支付工资。
工厂应该怎么做?
新工人到达工厂后,人事部门应该保留其身份证复印件,并保留在员工人事档案里。所有工人的
身份证原件由本人保存。
作为业务成本,工厂向代理机构支付佣金。在新工人入职培训时,工厂告知其往返交通费将逐月
从工资中扣除。扣除金额不超过月工资20%(税金和社保费等法定扣除不计)并在工资条上详细列明。
工厂人力资源部门向新工人解释工厂周围比较危险。在工余离厂时须小心提防,尤其是在晚上。
工人可随时进出工厂。对于宿舍在工厂外边或邻近区域的,工厂提供保安以保障员工的安全。
最佳实践
工厂选择信誉良好收费合理的招工代理机构。根据达成的协议,工厂代替工人向代理机构支付费
用。工厂还补贴新工人往返交通费,而不从新工人工资中扣除交通费。
作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一部分,工厂制定指南便利工人自由出入工厂,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例
如,为减少危险,工厂提供安全通道,让工人在工余时使用运动场地、食品市场和电影院。工厂还提
供来回工厂与市区之间的交通车服务。
案例三:非自愿加班
这个星期工厂已经连续加班四天。主管通知工人今天仍需要加班。有两个工人告诉主管由于个人
及家庭原因,他们今天不能加班。主管告诉他们必须加班,因为有重要订单要完成。如果他们拒绝加
班就会被解雇。
工厂错在哪里?
所有加班必须工人自愿。非自愿加班不符合强迫劳工准则。
工厂应该怎么做?
主管询问生产线上的每名工人当天是否愿意加班。两个操作人员说由于个人及家庭原因不能加
班。管理人员告诉他们下班之后可以离开。生产线其余工人自愿加班工作。
在很多国家,法律要求自愿加班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因此,主管给生产线工人发放自愿加班申请
表。该表写明当天需要加班且自愿加班的工人应在上面签名。然后,主管将申请表送交人事部门,作
为工卡和计算加班的备查文件。
最佳实践
及时更新工厂管理人员指南,解释公司的加班政策,并强调对于全体员工加班应是自愿行为。
员工入职时进行员工手册和自愿加班政策培训。此外,工厂经理开发持续性交叉培训项目,使工
人能够完成不同工作任务。这样,在同事不能或不愿加班的时候,来自相同或不同部门的工人可在不
同岗位上加班。修订管理体系,建立追踪系统;如果工人每周工时接近60小时,经理应受到提醒。
除此之外,工厂分析其生产能力、工作时间表、工人总人数和每季订单特点,并基于当前员工人
数和技术水平决定每周工作 60 小时情况下所能完成的最大订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