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
5 上锁/挂牌
上锁/挂牌程序适用于涉及接触化学品输送、再循环线路和泵体 (不管管线或泵体内是否残存化学品) 、电气系统、移动设备,及需要绕开防护/联锁装置或在该装置失效下进行的所有作业和维护活动 。在执行维护和清洁活动时,应放置相应的路障和警告标志,防止未经授权的工人进入该区域。
6 高风险任务
6.1 密闭空间
如果工作涉及在密闭空间内执行维护或清洁活动,应制定并实施密闭空间进入程序,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区域,需要按照许可流程开展工作,并且必须采取特殊的防范措施。
6.2 动火作业
对于任何含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按照当地法规要求实施适当的动火作业程序,包括动火证和动火监管人制度。
6.3 高空作业
在超过 6 英尺 (2 米) 的高度工作时,应穿戴适当坠落防护装备,并按照许可流程开展工作。
7 化学品管理
7.1 化学品识别和评估
供应商应确立并实施书面计划,用以跟踪、审核并批准所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并且所有新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在使用之前,都应获得环境、健康和安全 (EHS) 部门的批准。供应商应确保在选用新的危险化学品时,包含彻底的非危险替代品评估。供应商应制定并维护最新的书面化学品清单,其中详细记载所有引入工厂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每年审核危险化学品清单并进行更新,以反映生产工艺、配方、材料和产品的变化。供应商应确保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 化学品标识 (名称、化学文摘服务社 (CAS) 编号)
• 使用和储存地点
• 所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 法律允许储存限值 (如果适用)
应针对现场使用和储存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制作化学相容性图表。供应商应识别根据 Apple 的《受管制物质规范》禁用或受限的化学品。
7.2 危险化学品处理
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际规范委员会发布的《国际防火规范》(IFC) ,或按照当地适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在可能因化学品泄漏、火灾或反应而立即引发健康或环境危险的区域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以确保危险化学品容器安全地位于设备中,并应配备相当于运输材料体积的二次容器,除非包装材料可确保无泄漏可能性 (如密封的金属容器) 。
7.3 危险化学品储存
化学品应储存在完好无损且无泄漏的相容容器中。应定期执行检查,以检视容器是否完好无损。化学品不得存储在可能受天气影响的位置。化学品储存应遵循制造商的储存说明。应按照供应商的化学品相容性表格,将化学品与不相容的化学品隔离开。若存在泄漏风险,则不应堆放危险化学品容器。在任何情况下,安全容器在允许堆放高度内均不得超过三层。不得堆放装有液体的金属圆桶 (如 55 加仑圆桶) ,除非将每个圆桶固定在货架设备 (为堆放圆桶特别设计的设备或固定装置) 上。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必须配备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 适当的通风系统
• 适当的防火和控制设备
• 温度和湿度测量和控制设备
• 任何类型的危险气体探测器
• 二次容器
• 隔离溢出物的堤防,防止扩散到储存区之外
• 易燃和可燃化学品仓库应配备防静电装置和防爆电气装置
• 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PPE)
• 应急设备,包括安全喷淋、洗眼器和泄漏处理工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