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和食堂
4 安全
4.1 基本安全
每间宿舍寝室和所有公共房间与区域 (例如过道和楼梯) 应装有足够的顶灯或壁灯。在堆场区域和公共房间的过道中,应提供充足照明。明亮程度应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相关的国际标准。不得在宿舍建筑内储存危险、易燃或有毒化学品。应在每个住宿单位附近提供耐用、防蝇、防鼠、干净完好的垃圾桶,以供放置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2 电气安全
应按照适用法规,正确安装所有电线和照明固定装置,并进行维护。不允许不当或非法的电线连接。禁止使用超过电源插座最高额定功率的电气设备,以保证消防安全并防止发生触电。应按照相关认证机构的规定将所有电气设备列入清单,以保证用电安全。
4.3 应急设备
每幢宿舍楼都应配备急救工具包,始终可供宿舍成员就地使用,并应包含充足的急救物资。每间宿舍寝室和所有公共区域都应配备适当且正常工作的烟雾探测器。可采用连接至同一电源的探测器,或是电池供电的独立探测器。探测器应至少每年测试一次,以确保继续正常工作。
应在易于拿取的位置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该位置与每间宿舍寝室和公共房间之间的距离应在 82 英尺 (25 米) 以内。
4.4 出口
所有食堂和公共房间应至少有距离较远的两扇门,以提供通向建筑外面或里面过道的不同逃生出口。所有宿舍寝室应通往公共区域或走廊,公共区域或走廊至少有两个有明确标志的出口,出口应始终保持干净、无障碍物,并能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每层楼至少应有两个或更多个 (如适用法规要求) 有明确标志的无障碍出口。紧急照明灯应安装在过道、楼梯中和每个出口之上。过道和出口应无障碍物,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安全快速地疏散工人。出口处的门应向外开,不应为了限制出入而上锁。出口通路应在建造、维修或建筑物改建时进行维护。供应商应在所有宿舍寝室和公共区域内张贴标志 (使用宿舍成员的母语) ,显示正确的疏散路线,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安全快速地疏散工人。
4.5 演习和工人教育
消防演习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所有班次的工人都应参与。消防演习记录应完整保存至少 3 年。每位新住户需要得到关于消防安全、紧急疏散程序的指导以及使用灭火器的培训。每年的培训记录应完整保存。应在用电安全意识计划中讲解电源插座、延长线和插线板的正确连接方法,以避免超负荷用电。供应商应让工人了解在非吸烟区域 (例如卧室、公共休息室等) 吸烟造成的潜在消防安全风险。
5 食堂和备餐
向工人提供的所有食物都应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安全卫生的方式制备、储存和供应。
所有食物制备区域都应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指定的卫生和清洁标准。
应按照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保存卫生执照、许可及检验记录并将其张贴在食物制备和供应区域。
定义
宿舍
供工人居住的建筑或建筑的一部分,包括公共厕所和寝室。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于供应商的运营及其工人雇佣和管理的所有法律、条例、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指令和指南。
食堂
为工人准备和/或提供食物和/或工人就餐的建筑或建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