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人力资源管理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和培训作出规定。
5.1.2 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应满足员工职业发展和质量管理需要。
5.2 人力资源配置
5.2.1 施工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人员能力要求,其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教育程度;
2 工作经验;
3 培训规定。
5.2.2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需求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及作业人员。
5.2.3 各层次管理者应使与质量有关的人员意识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重要性,对质量管理有效性的贡献,偏离质量管理要求的后果。
5.2.4 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规定考核内容、标准、方式、频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和质量管理改进的依据。
5.3 培 训
5.3.1 施工企业应识别培训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及时间做出安排。
5.3.2 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意识;
2 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
3 质量管理制度;
4 专业知识、作业要求;
5 继续教育。
5.3.3 根据岗位特点和需求,施工企业宜分层分类实施培训。
5.3.4 施工企业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应记录。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培训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