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职业介绍所
2.4 银行账户
PEA 不得直接控制或查看工人的银行账户,向工人的账户进行薪酬存款除外。
2.5 费用
供应商必须实施综合管理制度,监控工人为从 PEA 获得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2.6 供应商与 PEA 签订的合同
供应商与 PEA 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循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准则和《供应商责任标准》的适用条款。
2.7 PEA 与工人签订的合同
PEA 与工人签订的合同需与供应商与工人之间直接签订的合同要求一致。供应商现场接收工人之前必须获得和核实 PEA 与工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
3 培训和沟通
3.1 负责的员工
供应商应为负责 PEA 管理的所有员工提供完善培训。
3.2 工人、主管和经理
供应商应在入职培训期间与所有工人、主管和经理有效沟通其 PEA 管理政策,并通过定期更新培训巩固知识。
4 文件
供应商应保留与 PEA 管理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预选尽职调查、营业执照和审核报告。所有文件须应 Apple 要求随时供其审阅。
定义
私人职业介绍所 (以下简称“PEA”)代表个人或企业运作的私人服务机构 (包括子机构) ,职责是提供为空缺岗位输送人才的雇佣或职业发展服务,履行合同以换取经济报酬。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于供应商的运营及其工人雇佣和管理的所有法律、条例、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指令和指南。
-工人
无论国籍或原籍国,直接由供应商雇用或通过第三方雇用,在供应商的工厂内工作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