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受江苏省质监局委托,受理常州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核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并上报江苏省质监局。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
三、申请条件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四、办理材料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扩项等参照以上执行。
五、办理地点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楼质量处
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519-86659295
八、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