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共腐败合规政策(续)
关于具有政府官员资格的人选的其他指导原则可查阅公司合规部的局域网。除了其他指引外,您
可以在公司合规部的局域网中找到:
• 非政府机构清单,其雇员根据《美国海外反腐败法》被视为官员;
以及根据《美国海外反腐败法》被认为属于官员的各类型人员清单;
• 为政府采购之目的由欧盟所编撰其所有 27个成员国的公共机构和政
府机构的非完全清单。
如果您对某一人员是否属于政府官员存在疑问,请推定其属于政府官员或者联系您的合规官。
4.2. 礼品和捐赠。如果不是为了影响公务活动或获得不当利益,可以允许向政府官员赠送或
答应赠送价值很低(即象征意义)的小礼品。取决于当地习俗和其他情形,同时应符合当地法律
的规定,允许的小礼品可以包括水果篮、鲜花、书本或类似项目。为了避免疑问,向政府官员赠
送或答应赠送任何其他的礼品都是被禁止的。如果您对提议的礼品是否符合以上的例外情形有疑
问,请和您所属的集团或地区合规官联系,或者和公司合规办公室联系。
4.3. 旅行、餐饮和娱乐。为影响公务活动或获得不当利益之目的而向政府官员提供旅行、餐饮
或娱乐是从来不被允许的。(1)与偶然的业务活动有关,(2)价值合理,(3)以诚信的方式提
供,(4)当地法律和习俗允许的餐饮、娱乐和当地交通,如果不是经常发生,将可被接受。另外,
合理和诚信的住宿或其他类型旅行和娱乐的费用,在获得您合规官的事先批准后将可被允许,但是
前提是这些费用必须与向政府机构推广、展示、或解释产品、服务或合同的履行直接相关。向政府
官员的客人(包括其配偶)提供旅行、餐饮或娱乐是不被允许的。如果你对正确适用上述规定有任
何疑问,请和负责您的合规官联系。
4.4. 代理、顾问和其他第三方。如果有情形表明全部或部分的钱财或有价物品可能被转交给政
府官员以影响公务活动或获得不当利益,则公司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提供钱财或有价物品。为了保护
公司免于间接贿赂的风险,公司和所有公司人员必须确保其代理、顾问和其他将代表公司和政府官
员接触的第三方理解和遵守公司的反贿赂政策。公司还必须对该第三方的资质和声誉进行调查。公
司和与销售有关的商业顾问间的关系应受 Z Circular 17/2007 通告的管辖。公司还将制订关于商
业顾问协议的其他指引。
4.5. 帐簿和记录。公司的帐簿、记录和帐目必须以合理的细节和准确性保存,以公平地反映所
有交易和资产的处置。公司人员必须遵守所有的内部控制、措施和程序,以及适用的会计和财务报
告的标准和实践。公司的帐簿和记录中不得因任何原因,包括为了隐藏支付的目的和性质,而包含
错误、误导或其他虚假的条目。这些虚假的条目包括将不当的支付错误地记录为支付佣金、客户开
发费、处理费或回扣。
4.6. 问题。对于本政策的任何疑问,以及对于特定情况和实践如何适用反贿赂法律的问题,请咨
询负责您的合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