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体系及文件
除非采取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来运营工厂,否则,不可能符合工作时间准则。这种办法应延伸到以
下各方面:工厂排班控制、工时记录系统和计薪部门程序、生产目标设置、对管理人员进行加班申请
程序培训、休息日和法定假期制度。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必须负责培训管理人员和工人如何有效使用工
卡或其它工时记录系统。另外,管理层必须要将生产计划与接单及原材料交期联系起来。如果工厂没
有协调好这些联系,就很难控制工时在每周 60 小时以内并依法提供休息日及节假日。
4.6.5解决方案
正常工作时间
所有员工应负责记录自己的工作时间。这意味着工人上下班自己打卡。另外,工人应有机会检查
每个付薪阶段内的总工时。因此,工时数应在工资表和工资条上列明。
使用可靠的自动工时记录系统,例如机械打卡钟、电磁计时卡或指纹扫描系统。(更多指引参见
本指南 5.2.3 指纹扫描部分)。
自动工时系统应直接连线到计薪系统。
建立每周工作安排并向所有员工公布。
加班时数
自动工时系统应能够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如果没有此功能,计薪部门和人事部门必须
建立适当的系统计算及确认工人正常工作时数和加班时数。
管理人员填写的加班申请表或有关工时数的其它手写文件应与电子系统记录的工时交叉核对。
特别在当地法定最高工时低于 adidas 每周最高 60 小时的地方,如果加班超过法律限制,必须得
到当地劳动部门许可。
与工会沟通工作时间安排。对于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应寻求工会同意。
如果当地法律要求或没有有效的工会组织,工人应在自愿加班表签名来表明愿意加班工作。
自愿加班制度应明确写入员工手册,并纳入管理人员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
工厂应建立机制使工人可以报告强迫加班,此机制应确保工人不会受到报复。
应明确指示工人记录晨练、工作前会议、下班后清扫的时间,这样这些时间按照加班计时并付
薪。
关于打卡记录的特别说明
目前要求是 4-6 次的打卡记录(机械打卡)或者刷卡(电子记录)。
为什么?
·工时记录透明
·SEA 监控
·外部独立审计员监控
·确保工人不会在午餐或晚餐休息时间工作
·确保工人没有在上班前或下班后工作、会议等
问题
·4-6 次打卡不能真正保证工人在休息或非工作时间不做和工作相关的活动
·工人会有抱怨(缩短了他们的午餐时间)
·工厂管理人员经常不赞成此要求
建议
·如果没有加班,可以接受二次打卡
·如果有加班,晚餐时间需要打卡,即共打三次卡
注:晚餐时间必须打卡,因为不是所有工人都加班,也不是所有工人加班时间
一样长,也不是所有工人都同时吃晚餐。
如果工厂想执行此建议,则需具备以下条件:
工厂必须已使用电子工时记录系统且与计薪系统联接。
对于 20 人或以下的小工厂,可以接受机械打卡系统。但是,工厂必须证明已设立系统把工时记录
转移到计薪系统且有系统确认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例如,使用手记工时确认。
对于需要先打卡后上班(或后打卡先上班)的那些员工,可以接受有员工签名的手写工时记录
(例如,司机在到工厂打卡前要开始上班接员工)。
工厂午餐时间安排必须固定且所有工人都清楚。
上班前或下班后或休息期间没有安排会议、赶工、清扫工作。
上班前或下班后 15 分钟内允许所有员工打卡。对于工人进厂打卡后进入生产区而言,15 分钟是
合理时间。在 15 分钟时间段以外的打卡记录被视为在正常工作时间安排以外的工作记录并需按适
当的加班工资率付薪。
工厂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安装足够数量的打卡机。另外,可选择不同部门分时段就餐,这样工人可
以更迅速打卡离开和回到岗位而又不损失休息时间。
如果工厂不具备这些条件,就必须继续执行 4-6 次打卡要求。
超时加班
在确认订单时评估工厂生产能力和现有工人的生产效率。设置合理的生产目标,以保证在每周 60
小时内能够完成。
保证员工合理利用休息时间。为了保证工人和管理人员不私自利用午餐或晚餐时间工作,工厂可
以切断生产区电力,关闭生产车间大门,为员工提供休息和娱乐设施。
不允许连班工作以保证员工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