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1.关于纺织类个人护理用品的特定要求
本节列出了本标准总准则之外的关于纺织类个人护理用品的其它准则。本节未涉及的,则参照相对应的GOTS 总准则。
重要提示:任何销售个人护理用品的实体必须关注和遵守产品销售市场所在国或区域与产品有关的特定法规(卫生)要求。有些特定个人护理用品法规的要求很可能与GOTS 规定的环境准则有冲突。若有冲突,则这类产品不能根据GOTS 标准进行认证和标识,但以下指定产品除外。
范围
本标准对纺织类个人护理用品进行了以下分类:
一类: 外用产品—— 诸如药棉、卫生巾、绷带、尿布、加姆基敷料(Gamgee)、防水防菌敷料、伤口纱布条、胶布和纱布敷料。
二类: 生理侵袭性产品—— 诸如卫生棉塞和牙科棉卷,及临床侵袭性产品—— 诸如外科试子和纱布试子
2.关于原料和投入物的特定要求
2.1)纤维原料成分
无纺吸水材料必须含100%的经过认证的有机纤维,二类产品不允许含有合成纤维,除非使用其它纤维原料是为了满足医疗法规的要求,但标“有机”的产品,含量不得超过5%,标“由X%有机原料制成”的产品,含量不得超过30%。
所有使用的纤维必须完全无氯(TCF)。
2.2)超吸收聚合物(SAP)
-SAP 必须由非GMO 可再生原料制成(ADM 类)。
-SAP 最多可含5%,以水溶性提取物重量计
2.3)隔离膜
除伤口接触层外,隔离膜必须由生物可降解聚合物组成。所有使用的原料必须是非GMO。
3.投入物的特定准则
3.1)上浆
二类产品不得上浆。
3.2)染料
染料的使用只有在强制法规要求使用的情况下方可允许。被授权认证机构对有明确功能目的情况可作进一步的特别允许(如:为了识别伤口敷料的定位)。
3.3)荧光增白剂
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OBA)
3.4)香料和润滑剂
使用的任何香料和润滑剂,除了必须满足GOTS 标准的投入物准则外,还必须满足COSMOS 标准(《有机天然化妆品标准》)的投入物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