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惩戒
工作场所标准声明:
员工应享有尊重与尊严。员工不应遭受任何体罚、性骚扰、心理虐待、口头辱骂,或以罚款作为
惩戒措施。业务伙伴必须发布并实施不报复政策,允许员工向管理层或者我们直接表达他们对工作场
所条件的忧虑,且不用担心遭受惩罚或失去工作。
4.8.1常用术语
1.骚扰:未经请求对个人实施不受欢迎的行为。可能是一次或反复发生的行为。
2.伤害:不适当或过多使用或对待。
3.报复:员工因真诚地向管理层反映问题、在工厂审核中参加工人访谈、或协助工人投诉调查而受
到威胁或打击。
4.无报复制度:禁止对工人采取任何惩罚措施并向员工保证他们可以向管理层或审核员反映问题或
投诉而不会受到管理人员或其它工人的打击报复。
4.8.2相关法律文件
联合国
§《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
国际劳工组织
§《终止雇佣公约》,1982年
§《反对刑讯及其它残忍、非人道或有辱人格对待或惩罚公约》,198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