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强迫或强制劳工
确保所有工人签署雇用合同并知悉工厂规章制度。
要求
所有工人(包括合同工人、计件工人、外省劳工、外国进口劳工、散工和临时工)必须签署雇用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当地劳动法规,并与实际的雇用条件一致。
以工人明白的语言向所有工人提供雇用合同的副本,并确保其人事档案中亦存有一份副本。合同必须由工人和工厂管理人员共同签署。
工厂应以当地和外省劳工、外国进口劳工都能明白的语言建立书面文件,当中详细记录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厂规章制度应提供在工作环境中如何实施惩戒的详细资料,并遵守当地的法律。
在显而易见的区域张贴工厂规章制度。另外,工厂规章制度也可以用手册的形式分发并包含在详细的雇用合同中。确保张贴的和/或分发的工厂规章制度是最更新的。
有效措施
定期向所有工人提供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的培训(例如每季、每年)。确保培训形式充分考虑工人的不同学习方式。
取消所有对工人活动的不合理限制。
要求
工人必须有保留护照、旅游证件、证明文件和任何其它合法文件的拥有或控制权。
工厂不可以为了防止工人离开而扣押其个人证件包括护照,尤其是外省劳工、外国进口劳工。
外国进口劳工、外省劳工的合同应表明他们和本地工人有同等的条款。外国进口劳工、外省劳工应当收到一份以其本国语言书写的合同。
工人应该可以在任何时间自由离开工厂和/或宿舍,除非是基于安全理由设立夜间出入限制。若设立相关限制:
夜间出入限制的时间应该合理,并基于合理的安全考虑。
应制定准则,供未能符合夜间出入限制规定时间的工人申请免除限制。
所有关于夜间出入限制的政策必须清楚地以口头和书面通知工人。
有效措施
不可以基于限制工人活动而锁上宿舍或工作区域。
保安员的工作只限于保护工厂,而不是限制工人活动。
为工人提供储物柜,使他们可以安全地储存其个人证件和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