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总体原则
工作场所标准声明:
业务伙伴应该遵守一切与其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要求。
4.1.1常用术语
1.法律要求:适用于工厂的任何法律法规。例如,工厂所在国家的公司法和商业法,或者工厂所在
地的劳动法和健康安全法规。
2.业务行为:工厂管理的各个方面(请参阅下文体系及文件部分)。
4.1.2相关国际文件与原则
§《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
§《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宣言:关于跨国公司和社会政策的原则》,2000 年
§《国际特赦组织公司人权原则》,1998 年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指南》,2000 年
4.1.3确定不符合项常见范例
公司义务
x工厂逃避下列法定义务:纳税、办理执照、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公司报表。这些法定义务依工厂
所在国家的法律而定。
x工厂未张贴或存档企业登记证。
x工厂未按法律规定保留消防验收记录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x工厂没有购买责任保险或其它商业保险的证明。
x工厂人力资源部门不了解最新的劳动法。
对员工的义务
x工厂没有告知员工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薪酬福利政策。
x工厂未设立机制使员工可以签名确认其了解公司劳工政策和制度。
x工厂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将劳动合同的副本提供给员工,或者提供给员工的劳动合同
副本没有用员工能够理解的语言。
x工厂解雇员工的时候未按法律要求通知劳动部门,也没有依法支付福利。
透明度
x不允许SEA 审核人员或外部审核人员进入工厂,不提供审核文件。
x工厂禁止员工与来访者公开谈话。
x个人人事档案或记录未集中存放以备检查。
x工卡保留时间不足(2到 3 个月),也无法向审核人员或者劳动监察员提供。
个人人事档案或记录未集中存放以备检查。
第三方关系
x工厂没有沟通、调查或监督其分包商是否符合 adidas 集团工作场所标准。
x工厂通过代理机构招工人,但没有监督代理机构是否符合劳工标准
x工厂没有通过政府部门或代理机构的劳动、健康或安全检查,也没有采取改善措施。
4.1.4体系及文件
只有采取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来运作,工厂才能符合总体原则,包括:
依法设立工厂;
寻找业务伙伴或者合资伙伴;
建造厂房;
营业执照登记;
办理商业保险;
招聘员工;
采购原材料;
生产、营销、运输;
生产或服务分包,例如清洁、餐饮;
研究和开发;
员工管理;
长期业务规划;
必要时关闭企业。
4.1.5解决方案
公司义务
对于工厂运作所需履行的义务,寻求可靠的法律及财务建议,建立系统跟踪法律及委托
代理的要求。
了解纳税义务,以及是否需要定期制作业务报告。
检查地方当局所要求的营业执照、登记证或许可证。
如果公司计划在国外开办工厂,寻求当地法律方面的建议,尤其关于外商投资法律。
建立系统可以追踪和取用所有登记证书、消防验收报告、续保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其它
政府要求的付款凭证。
保存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名录及其联系方式,以便获取最新的劳动、健康安全及环保法规。
对员工的义务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向他们提供规章制度手册,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基本权益。
按照当地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以当地语言书写,由双方签署,并给员工一份合同
副本。
遵守当地有关雇用、工作时数、工资支付、假期及其它福利、解雇和解决纠纷等方面的法律。
透明度
厂方应允许 SEA 部门或第三方审核人员进入工厂。应确保包括保安在内的工厂全体员工了解此要
求。这可以保证审核过程中的良好合作。
允许员工与经授权访问工厂的人员自由交谈,不得惩罚接受访问的工人。
厂方提供人力资源、行政、办公室管理等方面支持以保证制度体系有效实施,例如,集中管理文
档系统。
厂内保留人事、财务以及其它业务记录。
向分包商下订单或者签订服务合同前检查其状况。
与分包商沟通讨论其法律义务及符合 adidas 集团标准。
委托可靠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招聘,工厂负担相关费用,不得将业务成本转嫁给工人。
与地方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在劳动法律及相关要求方面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