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薪资和福利
4.3.1 薪资
应当保证每位雇员都获得公平的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行业标准,两者之间按高的标准执行。设定合理的,可在正常工时内完成的生产目标。如果需要加班,产量目标应根据时间合理增加。计件工人有权查阅工厂帮他们记录的件资。按法律支付加班津贴。 如果当地法律对计件加班津贴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按工人平均计件工资或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加班津贴。
• 工资体系应该简单易懂,以便员工理解。
• 应当告知所有雇员有关法定的工资和福利(例如带薪年假、产假、加班工资、公众假期的工资等)。
• 应当告知所有雇员有关工资和福利的计算方法,并在公告栏或生产区域将计算方法张贴出来。
• 保存至少 12 个月的工资记录,或法律要求的更长期限。
•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发放工资。
• 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 除法律规定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所得税等。
• 保存员工的工资签收记录(银行转帐除外)。
• 每次发放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其中详细列明该工资期内的收入情况和工资扣减情况。
• 支付员工所有工作时间外的义务性生产活动的工资,如生产会议、打扫工作区域、工作前准备工作等。
• 工厂应该按当地法律要求支付员工休息日和法定假期工资,即使工厂有提供补休。
4.3.2 法定福利
雇员应当获得法律规定的所有福利。
• 为所有员工提供社会保险,按当地法律要求提供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
• 给所有员工提供如法定或公众假期、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假期。
• 当员工离职或按法律程序终止劳动关系时,工厂应该按法律要求支付员工相关薪酬福利或未使用完的假期等。
• 员工餐厅应该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为员工提供优质干净的食物,并按当地法律要求取得经营许可证。
4.3.3 社会保险
• 工厂应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 工厂应该妥善保管每位员工关于社保、养老、医疗和基金的交费记录。
4.3.4 奖金及扣款
• 在任何情形下不得采用罚款及经济性处罚,如缺勤、生产过失、使用公司设施等。
• 不能因为员工没有达到生产目标而罚款或扣除员工的正常工资(不包括奖金,但包含加班费)。
• 免费为员工提供制服,设备及特殊劳动保护用具。
• 工厂不得因员工使用宿舍、喝水、用餐等收取不合理的费用。有关以上项目的扣款应该经过员工或员工代表同意。
• 不得因员工不愿意加班或请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而扣除其出勤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