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冲突、礼物和招待(下)
绝对不能接受的
其他类型的礼物和招待—无论是内在还是表面—都是不对的。因此,绝不允许员工收受,任何人都不能批准。员工绝对不能:
收受任何非法或违法的礼物或招待。
收受任何现金券或现金等价物(例如可以流通或兑换现金的礼品券) 、银行支票、汇票、投资性有价证券、可流通票据、贷款、股票或股票期权。
收受或索要任何作为“有偿”、或作为回报礼物或招待协议一部分的物品。
参加声名狼藉的、带某种性导向、或违背公司的相互尊重承诺的招待。
参加明知招致他人送礼的活动,而该送礼行为将违反送礼人所在公司的标准。
必须事先获得批准的
上述类别以外的礼物和招待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也可能是禁止的。但是,根据PMI 14-C“与政府官员和商业伙伴交往:政治活动”,你必须获得书面批准。此类礼物和招待包括以下几种,但须由现有或潜在的供应商或顾客付款:
1. 同一个送礼人在一个日历年中赠送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 250 美元的礼物和招待。
2. 特别活动,例如世界杯比赛或超级杯赛(这些比赛的门票价值往往超过250美元)。
3. 一天以上的旅游或招待。
在决定是否批准员工收受属于“必须事先获得批准”类礼物和招待时,应运用合理判断,并考虑以下问题:
1. 这些礼物或招待会不会影响员工的客观性。
2. 是否存在商业目的(例如,活动的中间会不会讨论业务问题)。
3. 会给其他员工开创怎样的先例。
4. 其他员工或公司外部的人会怎么看。
收受礼物和招待时应该考虑的其他因素:
通知供应商和顾客。应该通知所有与你有业务往来(本公司要求所指的)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的人。
收受不允许接受的礼物时怎么办?
应该立即返还任何现金券或现金等价物,例如:
可以流通或兑换现金的礼品券、银行支票、汇票、投资性有价证券、可流通票据、
贷款、股票或股票期权。对于超过“通常可以接受”标准的其他礼物,首席合规
官认定返还礼物不现实或不必要的,你应该将礼物上交首席合规官供公司使用、
销售或捐赠。根据首席合规官的书面许可或你所在下属公司的既定程序,可以
将诸如照片、办公用品套装之类的礼物放在你的办公室,但仍属于公司财产。
如果合适,你应该给送礼人写信,解释公司的礼物收受要求。
【i】对礼物和招待收受有任何疑问或关注的,请与主管或合规部门联系。你所在的下属公司可能有其他要求,请确保了解这些规定。